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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新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选调公务员22人公告

新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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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湖南新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选调公务员22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湖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湖南遴选招考公告湖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函〔2011〕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新田县纪委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选调公务员22名。其中县委巡察机构2人,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人。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政治可靠、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四)专业不限。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报名:

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处于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6.社会关系复杂,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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