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充实县政府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遴选6人,其中公务员4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人(其中1人为文书岗)。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组织人事关系在安远县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医院)的正式干部,按照编制性质对应参加遴选。参公单位人员报考公务员岗须符合交流进机关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政府办文书岗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为已婚育女性;
4.2012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近两年(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等次以上;
5.身体健康,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试用期未满或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30日—5月10日(含节假日)。
(二)报名地点:县政府办秘书科(联系电话:3732181,3733319 )。
(三)携带材料:(1)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安远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三份);(2)身份证、学历证、编制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3)近期免冠小彩色相片3张。
(四)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必须达到3:1以上的比例,否则相应减少遴选名额。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