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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同意,决定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祥云县“红色传承”教学基地管理中心讲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简介
祥云县“红色传承”教学基地管理中心,为中共祥云县委组织部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实行主任负责制。祥云县“红色传承”教学基地管理中心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办公地点在下庄镇普发兴同志先进事迹陈列室教学点。
祥云县“红色传承”教学基地管理中心工作职责:承担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群团、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到基地开展的党性专题教育教学组织工作;承担各级党校、行政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到基地开展的党性锻炼和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工作;承接省内外团队、散客到基地观光浏览的组织、讲解、管理工作;统筹抓好教学基地的各项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选调岗位和人数
(一)选调岗位
祥云县“红色传承”教学基地管理中心讲解员。
(二)选调人数
选调人员2名。
原则上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如果在组织工作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公开选调领导组研究决定。
三、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的资格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热爱解说宣传工作,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祥云县范围内在职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选调对象的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教育学类(思想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政治教育、政治历史教育、政治与思想品德教育),历史学类(历史学、历史学教育),新闻出版类(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学、新闻传播学),哲学类(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教育、文秘),旅游管理类(导游、导游服务),戏剧与影视类(表演、表演艺术、播音与节目主持、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
3.形象气质佳,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4.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研究决定、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公开报名
填写《祥云县公开选调“红色传承”教学基地管理中心讲解员报名登记表》(表格可在祥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到报名点领取)。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日—5月22日(具体为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2日17:30,截止时间后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中共祥云县委组织部(县行政中心主楼209室)。
报名联系电话:0872—3121273
联系人:杨 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