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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部室委办机关自身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保证机关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共黄骅市委《关于印发〈黄骅市部室委办工作人员遴选办法〉的通知》(黄字〔2014〕147号)有关规定,拟公开遴选(选调)一批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岗位与条件
(一)遴选(选调)岗位
1.市委办公室科员4名(A岗位1名,B岗位3名);
2.市人大内设科室科员6名;
3.市政府办公室科员1名;
4.市纪委纪工委机关事业科员(参照公务员管理)4名(A岗位1名,B岗位1名,C岗位2名),市纪委职员2名(A岗位1名,B岗位1名);
5.市委组织部科员3名;
6.市委农工部科员1名;
7.市妇联科员1名;
8.团市委科员1名;
9.市编委办职员1名;
10.市信访局科员1名;
(二)遴选(选调)对象
1.科员岗位遴选对象为:市直、乡(镇、街道)在职在编人员,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2.职员岗位遴选对象为:市直、乡(镇、街道)在职在编人员,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全额事业编制、干部身份。
3.经组织批准,参与部室委办重大活动或重要任务,帮助工作半年以上人员,工作职位不做限制。
(三)遴选(选调)基本条件
1.除另有要求外,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截至2015年底);
4.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5.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四)具体岗位条件
1.市委办公室科员岗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A岗位要求财务财会类专业毕业。
2.市纪委纪工委机关事业科员岗位和全额事业职员岗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要求:①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②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
其中纪工委机关事业科员A岗位从事审理工作,B岗位从事文秘工作,C岗位从事案查工作;全额事业职员A岗位从事文秘工作,B岗位从事案查工作。
3.市委组织部科员岗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要求:①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②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
4.市妇联科员岗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要求女性。
5.团市委科员岗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市信访局科员岗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要求汉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曾受过组织处理的;(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