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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政协办公室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科级及以下公务员1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机关(单位)及乡镇公务员。
三、遴选条件
1.已登记为公务员,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符合调动相关条件。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学及以上学历;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理论文章(需提供证明材料)。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2015年4月30日。
7.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8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政协办公室政工科(广安区会展街1号市政协办公楼328房间)。
3.联系电话:0826-2343130 ,13551600088。
4.报名要求:报名者如实填写《广安市政协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自行下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到报名点报名和审查资格,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