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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检察工作发展需要、优化检察官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选调公务员。
一、选调人数
选调名额2名。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赣榆区在职在编公务员(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检察工作;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法律业务水平;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侦查学或法律类专业,其他专业要求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上两个条件符合一个即可);
5、年龄在30岁以下男性(1986年5月3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有刑事处罚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步骤实施。择优拟定选调人员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
2、报名方法: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yhrss.com)、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网 (http://ganyu.lygjcy.gov.cn)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将报名表连同报名需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赣榆区青口镇宁海东路11号,邮编:222100)。
3、报名者需提供资料:
⑴报名表;
⑵个人自荐材料;
⑶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⑸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