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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海安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遴选1人公告

海安县政府网 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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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检验检测人员技术力量,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履行公益检测职能,保障食品安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经研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食品卫生检验检测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县、区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县、区镇事业人员报考须为2014年8月之前录(聘)用的,其他报考人员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2月;

(3)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微生物检验工作经历,持有检验员资格证,并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以上录用后可保留专技十级聘用)。

(4)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8)录取后需在本单位服务至少5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表从海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aian.gov.cn)下载。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8:30-17:30

报名地点: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09室

报名时,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工作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初审、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说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遴选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遴选计划。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根据电话通知于指定的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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