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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人才流动、优化人才配置、理顺人才结构,根据湘潭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潭县办〔2017〕23号)的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中共湘潭县委组织部和湘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面向湖南省、湘潭县司法局和湘潭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面向湘潭市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详见附件1:《湘潭县2018年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服从工作安排。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学历、年龄及职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要求
1.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年龄为1987年2月25日至2000年2月25日期间出生,其它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3.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2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要求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调职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选调考试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湘潭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实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2月25日9:00至2月28日17:00,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8室。
(二)资格审查内容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盖章的《湘潭县2018年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组织档案部门盖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原件,报考职位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并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3张。
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