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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员4名,绵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科员5名。
二、选调范围
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选调范围:全省范围内的公务员;绵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工作人员选调范围:全省范围内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自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资格与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食品药品监管及稽查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1981年4月17日后出生(同时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可以放宽到1976年4月17日后出生);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食品、药品、卫生、生物、化学、法律和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
(六)办理调动手续时,调入人员的基层工作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其中从乡镇调入的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8年。有较丰富的一线执法办案经验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七)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选调需具有公务员身份;绵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工作人员选调需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八)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九)有一定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 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7.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发布公告之日起至4月30日17:00止,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登记表》复印件;(4)《绵阳市食药监局公开选调报名表》 (一式2份),本人自荐书一份(可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文章和获得的荣誉等);(5)本人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近期生活照1 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并带电子版照片)。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者须将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myyjjrsk@163.com(上述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初选入围的考生需携带资料原件于考试前一天到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受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