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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5年高级人民法院遴选9名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湖南领导人才网 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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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面向省内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下同)中遴选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员的基本条件

  遴选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业务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主任科员(含)以下职级;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五)具有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四)调入后即构成法定回避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职位、人数及职位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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