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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2〕17号)、《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16号)以及《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桂人社发〔2014〕19号)等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组织开展从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备选)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再次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条件
(一)参加2014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试,且成绩在合格(备选)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即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
(二)符合《自治区投资促进局从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备选)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再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职位计划表中明确的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 参加2014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公务员笔试面试已公示的拟遴选人员;
2.参加2014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但放弃遴选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资格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构成有规定回避关系情形的遴选职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广西投资促进网(www.gxipn.gov.cn)公告通知栏下载报名表。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从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备选)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再次遴选参照公务员法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遴选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表提交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4月30日。
报名表提交方式:传真、邮寄、直接送达等(邮寄截止日期为4月30日,以邮戳为准)。
报名表接收地址:自治区投资促进局人事处(南宁市民族大道91号兴桂大厦702室,邮编:530022)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负责,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 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2. 核对笔试成绩;3. 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5月4日至5月11日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遴选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在1:3的比例范围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资格审查。
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将通过手机短信以及网上或书面等形式通知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2. 毕业证、学位证;
3. 报名表;
4. 户口簿;
5.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6. 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
因出现报名人员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放弃面试资格而使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直到达到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职位不予开考,并报自治区公务员局主管部门同意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确定面试人选时间:2015年5月15日前。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2015年5月16日至20日。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和接收地址与报名表的提交方式和接收地址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