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8广东广州市海珠区选调公务员21人公告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1-12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2018年广东遴选考试群:672427490

公务员遴选微信公众号: offcngxks

2018广州海珠遴选笔试课程

2018广州海珠遴选面试课

【导语】2018广东广州市海珠区选调公务员21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广东遴选考试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提供了广东遴选招考公告广东遴选考试通知广东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泛吸引优秀专业人才,广州市海珠区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州市海珠区公开选调正科级以下职位21名(详见附件1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省范围内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二)报考副科级及以上职位的,需具有与选调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年龄和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详见附件1职位表。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