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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好我县基层民政工作,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皖人社发[2010]78号)及萧县县委《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萧发[2012]8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我县乡镇公务员和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基层民政事务所工作人员2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详见下表):见附件
二、选调条件
1、萧县乡镇公务员和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报考者,一经聘用,其公务员身份即自行消失);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热爱基层民政工作,乐于奉献,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
5、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近三年内因违反党(团)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⑵、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⑶、原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三、选调步骤及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笔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每个环节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民政局共同组织。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2015年4月17日,每日8:30-11:30,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县政府四楼)。
3、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1寸彩色照片4张、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资格审查通过后填写《萧县公开选调基层民政所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署“诚信承诺”,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每人收费45元,体检按有关规定收费。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7日--8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