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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批准,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决定面向全州县级及以下机关在职公务员中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到州委统战部工作。为做好选调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一)拥护《宪法》和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较强的调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职业道德良好,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三)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能基本独立完成调研报告、领导讲话等大型文稿的写作,在公开媒体发表过文章且从事过统战工作的优先考虑。
(四)中共党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担任科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32岁以下(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
二、选调岗位
州委统战部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每个岗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报名者在网上自行下载《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按表中要求认真填写,于2015年4月10日前交红河州委统战部办公室,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5年3月26日至4月10日。
(三)报名地点:州级行政中心州委办公大楼州委统战部办公室(C510)。报名负责人:罗培铭;联系电话:0873—3730466、1376938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