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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六盘水市教育局干部结构,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六盘水市教育局拟于2015年面向六盘水市公务员队伍遴选3名科员(行政编制),为使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禄 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 纯(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锡钢(市人资社保局副局长)
黄初俊(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办公室组成人员刘成义(市人民政府副县级督学、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吴加国(市人资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刘纯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遴选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市教育局编制计划,发布遴选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三、遴选职位
市教育局科员3名。
四、遴选范围
六盘水市内行政编制在编在岗人员。
五、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热爱教育事业,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有两年及以上基层行政工作经历(基层行政工作经历,指在县级及以下行政机关从事具体行政工作的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第一学历)及以上学历;
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不符合遴选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处分其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历次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情况人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六、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试用、调动九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4月17日
2、报名地址: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20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