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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5年六盘水市教育局公开遴选3人方案

中国凉都•六盘水门户网 201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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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4)《六盘水市教育局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须有原单位审查意见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见附件1)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或其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或其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4、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在笔试前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生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由遴选工作小组批准调整遴选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闭卷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遴选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的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

  体检根据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六盘水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向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五)公示

  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试用人选,在市教育局、市人资社保局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试用

  对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实行试用,试用期一个月。

  (七)调动

  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在市纪委和同级纪委的监督下进行。遴选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参加考试人员在遴选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遴选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参与遴选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回避的,必须回避,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

  其他未尽事宜安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202806(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8202815(市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六盘水市教育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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