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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重庆市遴选笔试辅导课程
2015年上半年重庆市遴选面试辅导课程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上半年市级机关(含市垂直管理部门、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和部分区县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共有16个单位(含区县机关)遴选140人,具体职位见《2015年上半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
1.市级机关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街道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2.市级机关下属单位和市垂直管理部门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街道机关、乡镇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区县(自治县)级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无科级非领导职数的单位遴选职位为科员。
市垂直管理部门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工作人员符合报考本系统职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须征得本系统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区县级机关公开遴选对象:全市各级机关和中央在渝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无科级非领导职数的单位遴选职位为科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职位要求除外);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6.在最近3年公开遴选考试中,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层工作经历、现单位工作时间、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3月23日。其中,遴选职位规定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3月23日(含3月23日)以后出生的,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年龄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单位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上半年修订)》(附件2)执行。
(二)提交申请
遴选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24:00。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根据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填报职位后,报考人员下载打印《2015年上半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表的格式不得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