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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1.遴选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遴选单位应及时下载并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报考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2.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未审核通过的,可在2015年3月29日24:00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遴选考试。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报名确认和缴费
报考人员应在2015年3月31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确认和缴费。按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综合知识测试》收费50元,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网上收取。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一个职位遴选名额与报考人数须达到《遴选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公务员局与遴选单位共同商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其他职位的,市人事考试中心退还其笔试费用。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报名人员,于2015年4月20日9:00至4月25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未及时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知识测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分值均为100分。《综合知识测试》由市公务员局在2015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 统一组织。遴选单位要求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遴选单位在4月26日下午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试遴选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等。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综合知识测试》成绩查询时间以考试当日通知为准。《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可于2015年5月15日登录所报考遴选单位网站查询。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对近三年年度考核(即2012-2014年)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有两个以上三等功的不重复加分);对近三年年度考核(即2012-2014年)有优秀等次,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总分为3分,以上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累计。笔试加分人员,需在2015年4月27日至4月29日,向所报考的遴选单位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书面申请、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立功受奖通报(决定)、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逾期未办理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各遴选单位在5月11日将加分人员的加分资料报送市公务员局,经市公务员局汇总审核,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加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加分项目分值;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2+加分项目分值。
《综合知识测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局统一划定,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2日。在《综合知识测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身份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或人力社保局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市垂直管理单位由其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于2015年5月29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由遴选单位商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在《综合知识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依次确定。
(三)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局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5年6月6日,有关事项于2015年5月29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方法为:依据《遴选职位表》中规定的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重新确定遴选名额。重新确定的遴选名额=进入面试人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大于1并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计算结果小于1的,由市公务员局与遴选单位共同商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转任(含遴选方式的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