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切实加强州委政法委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履行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根据工作需要,经州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并报州委组织部批准,拟面向全州政法系统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2名。现将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全州政法系统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各级机关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勤政务实,清正廉洁。
2.大学法律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37周岁 (1977年3月31日后出生)。
4.在州、县(市)政法机关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较高的文字写作水平、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6.年度考核无不称职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7.身体健康。
8.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9.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委政法委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遴选办,设在政治部)负责。
2、报名采取州级政法部门和各县(市)党委政法委推荐的形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3月16日上午8:30至3月20日下午5:30,在州委政法委政治部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需带的材料:①《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贴上照片)一式 2份。《推荐报名表》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下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 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④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⑤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两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⑥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以来每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⑦是中共党员的,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⑧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证明;⑨带2篇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不能在网上下载或依照抄袭,届时将进行网络关键词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