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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1人(行政编制),参照管理工作人员5人(稽查专项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在编制限额内进行的原则;坚持“择优、适用”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职位
公务员1人(行政编制),参照管理工作人员5人(稽查专项编制),具体见附件1。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者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已进行登记);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未满1年的,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期未满1年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18日-12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机关大楼508室)。
3.联系电话: 8331443,周青云13762990277 骆海林15575294385
4.报名材料。由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①单位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⑥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