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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文秘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增强以文辅政能力,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部分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选单位及数量
区委办公室5人,区政府办公室5人,共考选10人。
二、报考范围
报考人员须为我区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在编在职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不包括省、市垂直管理部门设在我区及以下单位中的在职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热爱文秘工作;
(二)身体健康状况不影响正常履职;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17日)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区委党校办公区三楼报名处。
3、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正面照片4张、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份(附电子版)和承诺书报名。报名表及承诺书下载地址:htqgkkx@126.com,密码:ht123456。
4、资格审查:严格标准条件,逐一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5、联系电话:18853607326。
6、笔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