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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托克托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决定为托克托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5名(从事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其中男性一线办案人员不少于3名)。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遴选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遴选范围
托县行政或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由于我县教师和医务工作人员紧缺,此次遴选不包括教师和医务工作人员)。详见《托克托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公开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有一定写作能力,业绩突出;
(二)具有1年以上行政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2014年3月8日前参加工作);
(三)不限专业(法律、财会、审计相关专业者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遴选人员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 9日至1997年3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遴选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76年3月9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公开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受处分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15日(星期六、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托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703室)。
联系电话:0471—8528587
(三)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包括网上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单)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所在单位提供)、1寸蓝色背景免冠近照四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人员应当填写《托克托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二份和《托克托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遴选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如未达到比例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相应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四)报名费用: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免。
五、笔试内容、时间、地点及笔试成绩计算
(一)笔试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三)笔试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四)笔试结束后,阅卷完毕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五)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