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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审判人员2名,执行人员3名(适合男性),文秘2名。
二、选调范围
(一)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全国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法官、检察官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且具有法律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文秘人员:全国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有文字综合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本次公开选调人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文秘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三)具有公务员身份,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至2015年3月9日),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有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具有两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截止至2015年3月9日),文秘人员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截止至2015年3月9日);
(五)本科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9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38周岁以下(1977年3月9日以后出生);
(六)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不列入选调范围。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本次选调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3月15日(注:外地报名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湖南省湘潭市芙蓉路58号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321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好《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还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务任职件;
4.报名方式:
①本地报名者直接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
②外地报名者可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需将相关证件扫描并填写好《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hnxtfyzzb@163.com。
5.其他:
文秘人员如有本人起草的代表性文稿或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稿件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文字综合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