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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全乐山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科级及以下公务员6名,从事依法治市工作。
二、遴选范围
乐山市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新录(聘)乡镇公务员需在乡镇服务5年以上;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金口河区、沐川县的报考人员需在当地服务5年以上。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聘任制公务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3月4日—3月13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报名地点: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101室(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
4.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请登陆乐山人事考试网或乐山市电子政务内网下载)。
(3)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