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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丽江市环境保护局遴选公务员公告4人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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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年云南丽江市环境保护局遴选公务员公告4人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云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提供了云南遴选招考公告云南遴选考试通知云南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根据《丽江市直机关选调公务员办法(试行)》(丽办字〔2015〕19号)和《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政府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补充通知》(丽办字〔2017〕170号)有关规定,结合丽江市环境保护局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面向全市县级及以下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组织推荐、考试考察、择优遴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遴选范围

全市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登记过的人员)。

三、遴选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共4名:其中会计1名(专业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3),环境保护岗位3名(专业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4)。

四、遴选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必须符合《丽江市直机关选调公务员办法(试行)》(丽办字〔2015〕19号)文件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同职级人员只能报同职级岗位);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其他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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