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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5年南沙区面向广州地区选调45人公告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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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我区决定面向广州地区公开选调45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南沙区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员岗位,共计45个(详见附表)。

  二、选调条件

  1、广州地区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详见职位表,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2、年龄35周岁以下(详见职位表,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为1979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满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31日)。

  5、现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或科员职务(公安系统为三级警长及以下职务),现任职级需与所报选调职位职级相同。自选调报名之日起,职级发生变动,与选调岗位条件不一致的,按选调岗位条件任职定岗。

  6、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力。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正在试用期的,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违反计划生育和有关规定的,以及具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均不列入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和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上报名,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报名时间:2015年2月27日-2015年3月6日下午17:00时止

  3、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请考生密切留意。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4、如选调职位人数与审核通过人数不足1:3比例的,将酌情核减选调人数,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二)资格复审

  岗位匹配性测试前,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登记表》(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工作证、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或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岗位匹配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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