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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2014年度从基层遴选60名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中公教育遴选网 201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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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按照“有效管用、简便易行”,“干什么考什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和“注重基层、注重实绩、注重公认”的用人导向,真正让“干的好的人考得好,干的好的人出得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4年度面向基层公开遴选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1、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综合管理岗。

  2、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通用性专业技术岗。

  3、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非通用性专业技术岗。

  二、遴选对象

  经省级公开考试录用、符合遴选条件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本市县(区)以下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遴选人选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县(区)直机关、街道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应在县(区)以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工作满2年;乡镇公务员应在乡镇以公务员身份工作满5年(2012年经省考全市统一安排在乡镇锻炼两年的公务员可以报考);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五)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及资历终算时间统一为2014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遴选: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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