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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规划执法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眉山市城乡规划局下属参公单位眉山市城市规划监察支队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遴选职位
遴选计划为2名,具体职位详见《眉山市城市规划监察支队公开遴选参公人员职位表》
二、遴选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5年2月1日);
(二)具有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身份或公务员身份;
(三)遵纪守法,未受过各类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四)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
(六)其他条件见《眉山市城市规划监察支队公开遴选参公人员职位表》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2月2日—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眉山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江乡路建设大厦东附楼),联系人:吴筱,联系电话:38195961。
提供资料:《眉山市城市规划监察支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1份(复印件盖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和考核
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考试、考核。考试时间、地点待定。根据考试情况等额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采取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听取介绍(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等方式进行。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公示和调动
拟遴选人员在眉山市城乡规划局网站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一)如果参加遴选人员达不到要求,眉山市城乡规划局有权终止此次遴选。
(二)本公告由眉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眉山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市城市规划监察支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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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