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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湘潭市直机关公务员遴选29人公告(第二次)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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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湖南湘潭市直机关公务员遴选29人公告(第二次)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湖南遴选考试 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 提供了湖南遴选招考公告湖南遴选考试通知湖南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7年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第二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29名。具体见《2017年湘潭市市直机关第二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指本人当年参加公务员公开招录、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所报职位规定的服务年限要求,以当年考试公告为准)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截点均算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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