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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湘潭市直机关公务员遴选29人公告(第二次)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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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11月9日9时至11月19日17时,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可以直接到报考单位报名,也可以通过网络报名;

3、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近期电子相片、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湘潭市市直机关第二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表》原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网络报名考生需将以上资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并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确认)。

(二)资格初审

各遴选单位对考生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并告知考生初审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笔试前到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市委大楼1208室)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报考者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合适的职位报名,报考者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责任自负。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遴选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6日(星期日)8︰30—11︰30,笔试地点设在湘潭市,考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由湘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经湘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遴选单位依据工作需要,可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单位负责命题和组织实施,于笔试当天下午进行,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1月30日后向报考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遴选单位需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面试人选在“红土地”湘潭组工网、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成绩5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比例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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