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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实现与全市提前建成同步小康社会,同时,把同步小康驻村工作打造成为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拓宽用人渠道,大力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经县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学毕业生、农村知识青年参加全县2015年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名额
1、在全县范围内,从县直单位遴选200人,乡镇(街道)遴选494人,大学毕业生遴选247人,农村知识青年247人参加2015年同步小康驻村工作。
2、各单位根据工作和锻炼干部的需要,可推荐优秀年青干部参加同步小康驻村工作。
二、遴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3、身体健康,适应到农村开展工作;
4、未违反生育政策及无违法违纪记录;
5、大学毕业生需出示有关学历证明。
三、遴选程序
1、县直单位干部采取个人自愿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经组织部审核后择优确定人选,公示后,派往驻村点进行为期一年的驻村锻炼。(具体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实施)
2、乡镇干部、大学毕业生和农村知识青年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办事处)根据驻村点所需实际名额组织进行遴选,相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备案。(遴选名额分配名单附后)
四、待遇
1、从2015年起,县委在提拔重用干部时,优先使用有驻村工作经历的干部。结合驻村期间干部的表现,及年终考核测评,按照《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择优选择不少于31名作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提拔重用。
2、所有驻村干部服务期满一年,且年终考核测评为“优秀”的,在县组织人事部门权限范围内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考、考调、遴选等各类考试中,被评为省级优秀驻村干部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被评为市级优秀驻村干部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被评为县级优秀驻村干部的,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3、农村知识青年表现突出,在年终考核测评中,表现“优秀”的,乡镇(街道)可优先作为村干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