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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宿豫区人民政府遴选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4名公告

宿豫区人民政府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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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江苏宿豫区人民政府遴选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4名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江苏遴选考试 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 提供了江苏遴选招考公告江苏遴选考试通知江苏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完善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根据《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7〕27号)精神,现将公开遴选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4名(主要熟悉行政法领域和民商法领域)。

二、遴选范围

面向全市执业律师。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并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实际工作能力,社会责任感较强,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三)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热心政府法律实务工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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