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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和邮寄两种方式(邮箱:syfzb226@163.com;邮寄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223800)。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从业资格证书、个人从业经历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提供上述报名所需各类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联系电话:0527-84465049。
五、遴选程序
以区政府名义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接受个人报名;遴选公告期满后,由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查报名人员资料,公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采取面试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定政府法律顾问候选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政府审定后聘任。
六、其它事项
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本次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违反本公告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原标题: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公开遴选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