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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为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根据《公务员法》和恩平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本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男性,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考生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和聘任制公务员;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职位
市纪委监察局科员3名。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1月15日前将有关报名资料报送到市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7727456)。报名材料包括:
1.《恩平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证明材料。
3.其他代表个人工作表现或文字写作水平的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市纪委办公室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