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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公务员3名(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1.市级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2.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市级及以下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月28日)。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 80年1月18日之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9:00至23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15年亳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在报名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遴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及在笔试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
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