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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直机关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遴选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的单位、职位和人数
本次遴选单位6个,共12人。
1.文秘岗位:县委办公室1名、县政府办公室2名、县政协办公室2名、县委政法委1名;
2.信息机房岗位:县委办公室2名;
3.组织工作岗位:县委组织部3名;
4.宣传工作岗位:县委宣传部1名。
详见《2014年颍上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奋敬业,甘于奉献,清正廉洁。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及以后出生);专门从事文秘、组织人事、宣传工作5年以上者,报考相对应岗位,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1977年12月及以后出生)。
3、参加工作2年以上,任科员级职务1年以上(含2012年及其以前的选调生,不含副科级以上干部)。
4、近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6、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等条件。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务员法》第68条回避的规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遴选职位的学历、专业条件,以及其他遴选条件和有关事项的说明见《2014年颍上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任职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