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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4年界首市选调12名优秀人民警察公告

界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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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开通公安机关民警夫妻异地分居信息平台的通知》(皖公政治[2014]201号)等有关规定,经界首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界首市外公开选调部分优秀人民警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和人数

  选调单位:界首市公安局;

  选调人数:12名。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界首市域外已任职定级并进行公务员登记的科员职人民警察。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从事公安工作2年以上;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6日后出生),具备专业特长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完成公务员登记的人民警察;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至1月30日止

  报名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签署意见、选调单位审核的方式进行,步骤如下:

  1、报名者登录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界首市人社局专网、界首市公安局专网,下载《界首市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报名者如实填写《界首市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中调出单位及人社、编办部门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名者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警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证件照(同底版)5张等有关材料交界首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三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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