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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工作人员,经新区组织人事局批准,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决定面向深圳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条件
(一)选调职位
选调具体职位详见《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选调基本条件
1.本市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达3年者,则全部年度考核须达“称职”及以上);
4.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5.符合公务员交流有关规定;
6.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7.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公告选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12月31日。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适岗能力测评、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深圳市考试院、龙华新区政府在线、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等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01月1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01月12日-0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龙华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3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