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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遴选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岗位
办案类岗位人员2名,综合类岗位人员1名。
二、公开遴选范围
全市公务员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垂直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三、报名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
(4)具有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选调生具有2年以上乡镇(办)工作经历;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有特殊技能的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2、报名人员除应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办案类岗位人员:要求法学、侦查学、经济学、会计学、审计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2)报考综合类岗位人员:要求中文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事公文写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年限时间均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
四、公开遴选的方法与步骤
1、推荐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遴选条件人员,本人持相关证明(报考综合类岗位人员要求手写1000字左右自我推荐书),同时填写《赤壁市公开遴选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报名表》到市纪委报名。报名人数与遴选岗位达不到5:1比例,将相应核减遴选岗位。
2、资格审查。根据遴选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
3、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依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4、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按1:2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
5、录用。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研究按1:1比例确定试用人员,由市纪委监察局予以试用,试用期间工作关系不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4日—12月30日
2、报名地点:市纪委干部室(市委办公大楼709室)
3、有关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编制卡、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赤壁市公开遴选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自我推荐书一份。报名者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表格在赤壁网网站上下载。
咨询电话: 0715-5338186
点击下载>>>赤壁市遴选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赤壁市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