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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黄梅县直单位遴选9人公告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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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湖北遴选考试在陆续进行,由于遴选考试信息非常繁多,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会及时公布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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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县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决定在部分县直单位开展公开遴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人员数量

1、黄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1名。

2、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3名。

3、县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3名。

4、县经信局机关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范围

全县党政群机关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且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三、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工作业绩比较突出;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2011年及以后招录的选调生,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情况必须具有2年乡镇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履行工作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调适能力;

5、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四、遴选工作程序

1、发布通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印发《关于做好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

2、组织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推荐报考人选应在充分动员报名的基础上,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推荐人选报县委组织部。每人按照资格条件主报一个职位,同时兼报一个职位。各单位确定报名人选名单后,认真填写《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 (附件2)和《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汇总表》(附件3)。

3、资格审查。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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