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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后,根据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名额1:1.5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核,突出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一票否决”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
6、讨论决定。遴选单位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遴选职位要求,比选择优,集体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
7、公示。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遴选单位将拟录用人选分别在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予以审批,办理试用手续。
8、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报名有关事求
1、报名者须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报考信息。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汇总表》各一式3份,WORD版本A4格式(须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附电子版;
(2)报名人员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并附电子版;
(3)《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或《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个人800字左右的自传1份(须亲笔书写);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下午5:30,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原标题:关于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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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梅县委组织部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