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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佛山市法制局选调公务员1人公告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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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广东遴选考试在陆续进行,由于遴选考试信息非常繁多,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会及时公布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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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佛山市法制局决定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法制局科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2.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有相应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9月1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4号楼508室,联系人:仇小姐,联系电话:0757-83331525,传真:0757-83320712,邮政编码:528000。

3.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邮寄报名的,需将报名材料(信封写明“选调公务员资料”)快递至报名地点。

4.报名材料:

(1)《佛山市法制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小1寸彩照2张;

(2)《公务员登记表》、近3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参加考试者带上“三证原件”);

(4)个人工作总结、个人业绩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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