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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所提供的材料不得作假,否则将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收到材料后,我局将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以适当比例选择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人员,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分,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我局将参考综合成绩,根据人岗相适的需要确定初步考察人选。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选调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合格、组织考察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原标题:广东省佛山市法制局2017年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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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法制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