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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宜春上高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公告

上高县法院 201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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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等有关规定,经报省高院、市中院和县委、县政府同意,上高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执行岗法官助理3名(适合男性)。

二、选调对象、范围

江西省范围内的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且有二年以上法律职业经历或现在法检两院工作二年以上的在编在职干部。

三、选调条件

(一)学历学位条件: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二)年龄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其他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身体健康,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3)上高籍或者本人(配偶)在上高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和体检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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