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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县党政机关综合事务中心2014遴选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根据《托克托县党政机关综合事务中心2014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决定为托克托县党政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公开遴选文秘工作人员10名。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一、遴选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遴选范围
托县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详见《托克托县党政机关综合事务中心2014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县公开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有一定写作能力,业绩突出;
(二)近1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2012年12月16日前参加工作);
(四)不限专业;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遴选人员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6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遴选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75年12 月16日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公开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县公开遴选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年度考核有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二)受处分期间的;
(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