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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张组发[2008]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市委办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市委办文秘工作人员2名。
二、面向范围
面向全市公务员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热爱办公室工作,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2年以上文稿服务工作经历,本人撰写有代表性文稿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5篇以上;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不含试用期);
4.中共党员;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30周岁以下 (即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可放宽至32岁;
7.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以公告之日所任职务、职级为准);
8.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9.身体健康;
10.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者请于12月18日前,持报考职位所需证件(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文稿服务工作证明材料原件,本人撰写的有代表性文稿或市级以上刊物,2张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报名资格审查表》原件到遴选单位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市委办:市委办人事科(市委常委办公楼四楼401室),8300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