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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号)、贞机编办字〔201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7年贞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41名(其中,参公2名,事业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遴选工作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一、基本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2017年贞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遴选对象和遴选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贞丰县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拟遴选职位的身份条件。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年龄、学历、专业,详见《2017年贞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3.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5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近两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5.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2014年5月30日以后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遴选方式、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14日—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就业局一楼大厅)。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4张1寸免冠半身照片。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小学幼儿教师须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乡镇安监站人员须经县安监局同意,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17年贞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审查
由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同类遴选。
(三)考试
考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