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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共普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的规定,经普洱市文联党组研究,并报经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简介
普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普洱市文联)是中共普洱市委领导下的团结和带领全市文艺工作者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群众团体,正处级,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工作职责有:研究制定精神产品、生产重大项目的规划、组织全市文艺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优秀文艺作品;抓好文艺理论的研究;组织实施各类型文艺专业性活动和评奖,培育各民族文艺人才;负责对市属文艺家协会进行业务上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宣传、动员、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致力于繁荣发展普洱文艺事业;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遴选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三、遴选职位及人数
普洱市文联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四、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普洱市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
2.普洱市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
注:中央、省、市驻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