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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为建设名望之城提供智力储备和人才保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经望城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的优秀年轻干部公开选拔1名正科职领导干部、5名副科职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望城区2017年公开选拔优秀年轻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志辉
副组长:黄祥明、郭文波(常务)、朱争波、陈宏武、周剑波、黄 彩、李 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望城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公开选拔工作,望城区纪委全程监督。
二、选拔职位
见附件1:《望城区2017年公开选拔优秀年轻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三、选拔范围
全区范围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在编在岗的优秀年轻干部。
四、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和要求:
1.报考正科职领导岗位的: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满1年。
2.报考副科职领导岗位的: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任科员须满1年,有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事业单位入编时间可累计计算,累计须满2年,试用期内不能报考;事业干部身份的,入编时间须满2年。
3.符合报考职位相应的专业要求或现工作岗位要求;
4.以上任职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5月31日。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近三年所负责的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工作年限不足3年的以实际年限计算);
3.工作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
4.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
5.通过公开选拔破格任职的干部,五年之内不得参加省内组织的高于现任职位级别的公开选拔;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拔任用为领导干部的其他情形。
五、选拔程序
(一)公告及动员
通过发布公告、网络宣传等形式动员,由各单位负责做好宣传推荐工作。
(二)推荐及报名
各单位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年轻干部的条件、资格、履历等情况进行初审,严格把关。经集体研究后,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好附件2:《望城区2017年公开选拔优秀年轻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请登录望城区政府门户网、望城党建网下载,A4纸双面打印),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上午9:00-6月2日下午5:00;
报名地点:望城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望城区行政中心主楼1209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茜婷,0731-88075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