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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整合建立全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永政办发[2016]38号)文件精神,市交易中心将按择优录用的原则从各县区(不含金洞、回龙圩管理区及永州经开区,下同)交易中心选聘部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开、公正地选聘优秀人员。
二、选聘计划数
本次选聘岗位为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计划数为20名。
三、选聘对象资格条件
1、本次选聘对象为各县区交易中心2016年9月底前在岗的管理人员(含公务员、参公身份人员)、专技人员以及已转聘在管理岗位、技术岗位的工勤人员(包括经县区研究,2016年9月底前已进入县区交易中心工作但未办理正式入编手续的相关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4、学历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技人员及已转聘在管理岗位、技术岗位的工勤人员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副科及以上管理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
四、优惠条件
本次选聘对象为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一把手的在笔试成绩上可加3分,为其他班子成员(党组成员或副主任)的可加2分,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正式列编进入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的可加1分(以上加分如都有,只计一项,以最高为准,不累加)。工作岗位、经验界定依据为本人档案记载、单位证明、相关任职文件等。